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5年夏季征兵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5-05-15浏览:611

各院系、各位同学:

    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2015年夏秋季征兵通知,上海市大学生征兵工作现已全部展开。


征集对象

我校在校大学生,专业、年级、性别不限,服役期为两年。

  

报名流程

自愿报名、体检政审、预定新兵、批准入伍。

  

规定要求

(一)年龄条件:男生18-22周岁  女生18-22周岁(1997年12月31日--1993月1月1日;应届毕业生为18-23周岁,1997年12月31日--1992月1月1日);

(二)身高条件:男生1.60米以上  女生1.58米以上;
(三)体重条件:男生不超过标准体重30%、不低于标准体重15%;
              女生不超过标准体重20%、不低于标准体重15%;
              标准体重=(身高-110)kg;
(四)视力条件:左眼裸眼视力达到4.5,右眼裸眼视力达到4.6;

(五)无重大传染病史;


优惠政策

(一)在校大学生享受学校所在地政府发放的优待金;

(二)政府给与一次性经济补助;

(三)退役后可享受学费代偿政策;

(四)服役期间保留学籍的,退役后在校生可申请转相近专业;

(五)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学读成人本科,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实行招生计划单列;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

(六)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后报考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生时,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

(七)在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的情况下,非上海生源可按相关政策办理上海户籍;

  

报名须知

地  点:上海中侨学院图文信息楼419室 学生处(武装部)

联系人:陈老师  021—31616085

        蒋老师  021—31616026




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武装部)

201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