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工作

经济与管理学院党总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

时间:2018-10-19浏览:514

1012日中午12:30经济与管理学院党总支部全体党员在3号楼302教室召开了组织生活会,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修订的主要内容。此次组织生活会由党总支书记石成玉老师主持。

会上,石老师首先强调了《条例》的意义,它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条件,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它对于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它是全党纪律严明,朝气蓬勃,无往而不胜的重要基石。随后石老师详细讲述了《条例》修订后的八大亮点,广大党员认真聆听、做笔记。通过学习,党员同志们明确了修订后的条例所体现的八大亮点---“一个思想”、“两个坚决维护”、“三个重点”、“四个意识,四种形态”、“五处纪法衔接”、“六个从严”、“七个有之”、“八种典型违纪行为”的具体内容。

接下来几位代表老师就《条例》的学习交流了心得体会。符碧云老师讲到:“通过学习,我看到了党中央对教育的关注和重视,看到了教育的发展前景和发展方向。 作为一名教师党员,深知教育事业的重要性,以及作为青年教师更清楚自己身上责任重大,只有通过正确的理论指导和思想学习才能在日常的教育教学中更好的发挥出带头作用。”李玲老师讲到:“作为一名党员应该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才能进一步扎紧管党治党制度笼子的重要利器学习中,要把学习《条例》与学习党章、学习其他党内法规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强化党章党规党纪意识。通过学习,牢记党的纪律底线决不触碰《条例》划岀的行为禁区。”孙斌老师讲到:“通过学习《条例》要更进一步加强认识意识,要求全体党员教师发挥表率作用,带头践行廉洁自律规范,带头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做到守纪律、讲规矩,知敬畏、存戒惧,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作为高校辅导员在面对社会上不良风气的侵袭,要严以律己、防微杜渐,使自己的言论和行为都符合党章的要求,符合人民的要求,为全院师生做好榜样。”郭晓平老师讲到:“通过学习新修订的《条例》,我深刻认识到作为一名高校思想政治辅导员,要深刻理解《条例》对民族团结问题、党员信仰宗教问题和群众纪律等相关问题的强调,在自己的工作、生活和学术研究中,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正确把握政治方向、坚定站稳政治立场、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努力成为一名合格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同时,要经常性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勤于思考,善于总结,做好自己的工作。”

最后石老师再一次总结,《条例》随着时代的发展也在不断的完善,它告诫我们要进一步增强组织纪律观念,自觉做到遵守党的纪律不动摇,执行党的纪律不走样,时刻用党的纪律严格要求和约束自己,规范我们的一言一行。要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保持党的优良传统和优良作风,自觉做到在困难面前勇往直前,勇挑重担,在荣誉面前不抢不追,谦让包容。作为党员与教师双重身份的我们,要牢记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的宗旨,做一名廉洁自律、爱岗敬业的老师。